什么是犯罪未遂?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,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態。那么犯罪未遂算不算構成犯罪?例如:持刀殺人,當行為人未看到被害人以前,很難說已經著手實行殺人;但投毒殺人,就不需要親眼看見被害人,只要開始將毒藥放入被害人的食物時,就是著手實行殺人。
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有哪些?1、行為人本身以外的實際障礙,如被害人的反抗,第三人的阻止等。2、行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,如體力不濟、經驗不足等。3、行為人對客觀事實的認識錯誤。如認為危害結果已經發生而離開現場,實際上危害結果并未發生等。
那么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區別?根據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。犯罪中止,是指在犯罪過程中,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,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。”據此,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,一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。是指行為人在犯罪預備或者犯罪實行過程中,自動放棄繼續實施犯罪,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。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,是指行為人在實施完畢犯罪行為后、犯罪結果出現之前,自動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結果發生,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。
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在刑法犯罪罪名中分容易混淆,都屬于沒有完成犯罪的一種形態。我們單從字面上可能了解個大概,以上是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,供您查閱總結兩者的區別,相對于跟容易理解,如果有其他疑問可與我們北京刑事律師在線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