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盜竊罪?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,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。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,立為刑事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,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。
盜竊罪的立案標準: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1998年3月下發的《關于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》對一般、重大、特大盜竊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:
1.個人盜竊公私財物“數額較大”,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。
2.個人盜竊公私財物“數額巨大”,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。
3.個人盜竊公私財物“數額特別巨大”,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。
4.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公安廳(局),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,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,在上述數額幅度內,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“數額較大”、“數額巨大”、“數額特別巨大”的具體數額標準,并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備案。
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如何的?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,盜竊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以上就是關于“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及量刑”。北京普輝律師事務所的小編建議如果有法律相關的問題,建議和咨詢律師解決問題,本所的刑事律師有著多年的經驗,根據自己的問題給出好的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