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賠償有哪些?刑事賠償是賠償被害人的醫療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、營養費、交通費等。無法承擔刑事賠償的,必須先賠償民事賠償,然后再賠償犯罪人的財產。必須被沒收。接下來北京刑事辯護律師的小編給大家搜集關于“刑事賠償有哪些”的相關內容。
一、刑事賠償有哪些呢?刑事賠償標準具體如下:
1.一般賠償標準為,賠償受害人的救治醫療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、營養費、交通費、住院期間伙食費及住宿費;
2.造成殘疾的,除需要賠償上述一般賠償項目在,還需要賠償辦理輔助器具費,一次性殘疾賠償金;
3.造成死亡的,除賠償一般賠償項目外,還需要賠償喪葬費,被撫養人生活費,以及一次性死亡賠償金。刑事案件賠償也屬于人身損害賠償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,應當賠償醫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營養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,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。造成殘疾的,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;造成死亡的,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。
二、刑事賠償賠不起怎么辦
在我國刑事賠償賠不起的,首先要滿足民事賠償的問題,再對犯罪分子的財產進行沒收。
北京律師事務所提醒您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十六條【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】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,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,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。
三、刑事賠償和行政賠償的區別
1.不同的機構負責賠償。負有刑事賠償義務的機關是行使偵查、起訴、審判職權的各級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、人民檢察院、人民法院、軍事保衛部門、看守所、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;
2.賠償范圍不同。刑事賠償的范圍是指因行使錯誤拘留、錯誤逮捕、錯誤判斷、逼供等職權,或者非法采取查封、拘留等措施,給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造成人身、財產損害的賠償,在刑事訴訟中凍結或者追繳財產;行政賠償的范圍是根據各種具體行政行為對人身、財產損害的賠償責任;
3.補償程序不同。賠償請求人逾期不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,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;行政賠償請求人應當先向賠償責任機關提出請求,也可以與行政賠償復議、行政訴訟一并提出。但經賠償義務機關處理后,不得直接提起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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